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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连云港又有一批退房房源公示啦

2020-04-15 19:22:49  阅读:4619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今天下午,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了《2020年4月连云港市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商品房关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因而,每次退房房源中总价较低的住所房源都受到重视,本期退房房源中也不破例。想买房的市民能够报名参与本月底进行的公证摇号。

2020年4月连云港市商品房

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退房房源再出售行为的告诉》,现就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房源公示期:2020年4月15日下午-2020年4月28日。

认购人须在本月25(含25)日前,与开发企业签定《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交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提交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的材料为:1.《商品房生意存案合同改变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与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假如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供给与爸爸妈妈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参与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15:00前带着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实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身参与的,可托付别人代为处理认购手续,托付书须通过公证认可。假如托付人与受托付人系夫妻关系,供给婚姻关系证明及两边身份证原件,托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许不能供给有用身份证明者视为主动抛弃。

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供给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中签者交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交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交还。

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付出。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支,在与中签人签定购房合一起同时收取。

参与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出售。

记者:陈兵

总值勤:吴弋 刘昆

修改:杨乐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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