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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上买房卖房那些事

2020-04-09 13:58:56  阅读:811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自媒体

八旗“福利房”、白契与红契、“成三破二”拉房纤儿——

电视剧《落户》让房子生意、房产中介被广泛重视。其实房子生意古即有之,早在西周已呈现地产生意了,宋、元、明、清也都有政府存案房契的处理准则,尤其是清代和民国时期,房产生意更是故事多多。“拉房纤儿”这个行当则较为灰色,《北京经济史材料》上列各行业商会、公会名录,并无记载。但实际上,这行历史悠久,像《落户》里的那种大洋房生意,在清末民初,中心人常常高达数十人乃至上百人。

八旗福利分房不得生意

清入关后实施住所公有制,将内城汉民房子强行收买后迁往外城,明代勋戚府第一概没收,并圈占西北市郊田宅。清代王公按等级入住高级府第,八旗官佐兵民按等级无偿分配住所,五品至一品,规范是七、十、十二、十五、二十间,八品至六品为三至四间,九品、无等第者一概两间。产权归朝廷,禁绝生意、租借,也禁止旗人置办汉人住所。对外城汉人私宅,则答应汉人之间生意、租借,处理组织征收契税。

八旗及家族按规则方位入住,分安靖、德胜、东直、向阳、西直、阜成、崇文、宣武八座城门内的二十四个驻防区,由左右翼八旗统领衙门按住所规范分配入驻。如作家老舍的老宅,即在西直门内正红旗驻防区。升职调房也不能迁出旗籍所在区域,去外地任职的旗人保存内城住所,以确保退休回籍有房可住。

后来八旗人口增多,在康熙年间又于郊外按八旗方位制作房子一万六千间,每旗二千间。由工部、内务府出资,北京有名的兴、隆、广、丰四大厂家承建,房子款式开端整齐有序。如外火器营营房,皆坐北朝南,前后有院,盖瓦青砖,屋内铺地砖,院墙砌西山出产皋比石。西北郊的外三营圆明园护兵营、健锐营、火器营,其住所也各具特色,在当地成为兼具兵营和家族寓居功用的住所区。

这些福利分房称“官房”,由内务府、八旗统领衙门统一处理。王公府第由宗人府处理,除世袭铁帽子王可永久寓居,其他辅国公以上贝子、贝勒、郡王、亲王,身后子孙要降等爵位,迁出另行分配府第。各等府第从建筑材料、雕琢饰物、点缀色彩、房殿规制,细到大门上的门钉,皆有具体规制。这类府第遍及内城,还有公主府、外戚府等等。不过,府第也不是只增不减,假如被夺去封爵,府第就要由宗人府回收,另行分配了。

旗人“自谋生计”租售公房

旗人的住所不是“铁杆庄稼”,若被开除或失掉旗籍,公房要被回收。江宁编织曹頫被抄家后除名,在蒜市口还留了十七间半公房,供一家老小寓居。而曹雪芹失掉正白旗的旗籍,就不能享用公房待遇,只能流落西山居无定所。

旗人丁口渐多,住所更加严重,顺治初年没收和收买的公私房子不到二十万间,早已不足分配。所以,从康熙中期开端,公布规则八旗中的汉军旗人可在外城寓居。这个口儿一开,贫穷旗人纷繁租借、典当公房乃至卖房,并且大多不经内务府等组织认可处理税契,生意两边私下生意。到乾隆年间,开端将空置的公房优惠卖给因分居等原因的无房者,且答应分期付款,购房款首付一半,八年还清。嘉庆登基后将买房准则固定下来,首付一半后,可根据房款多少分四年至七年付清。

道光年间,财政状况已无力兜底旗人的巨大开销,朝廷再次被逼“允许旗人自谋生计”,抛弃公房国有产权以及旗人有必要寓居城内、汉人有必要寓居郊外的准则,认可旗人与汉民生意房子,但有必要交纳契税。

辛亥革命后,旗人已大多租房而居。小朝廷无力付出年俸,民国政府的《清室优待条件》对王公的日子确保更难以执行。经隆裕太后赞同,王公府第能够自行租借、出售,简直一切坐吃山空的王公们,纷繁将府第租借、出售。如顺承郡王府,民国初年将房契典当给法国人开的东方汇理银行,后被张作霖强占为大元帅府,末代郡王文葵只好托人请张作霖出价七万五千银元,算是卖掉了王府。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政府从张学良亲属手中购回,成为全国政协办公地。

民国前房契不写买主名字

房子生意自古就有房契证明,称“官契”,即开端官府发放的固定格局契纸,填写房主名字、地址、面积、间数等等。再生意时签“草契”,等于生意合同。不管几易房主,契纸皆随之为房产凭据。草契一般只要一份,大多只书卖主、中人或经手人名字,而无买主名字,民国今后才开端书写买主名字。从唐宋至清代,房契格局没有太大改变,须书写卖方名字,房子地址、户型、面积、间数、新旧等项,中人名字,买方则常常只写姓,房子生意以及成交价格。最终是卖房人、中人、经手人签字,日期,买房人大多不签字。

从宋朝始,官方组织对房子生意予以存案,未经存案称“草契”,俗称“白契”,经存案者称“官契”,俗称“红契”。正规进程是:官方供给正式合同文本签定,验证白契,再交契税,贴“契尾”(官方认可标识),最终钤官印。红契交由买方保存。但实际上真实处理红契者不多,由于契税甚高,程序繁琐,加上衙门就事要打点,求人送礼,故不少买房者皆省去存案程序。但未经存案,白契又无买方名字,一旦丢失会给产权持有者带来极大费事。

“纤手”买家卖家两端吃

不管生意房存案与否,都需求有人在中心说合,“拉房纤儿”这一行当应运而生,专吃买房、卖房者,常晨起聚于茶馆,打听信息。“故人皆呼之为跑纤”,也称“纤手”。

纤手们口齿伶俐,精熟行情,能说会道。这个行当竞赛很剧烈,相互使用、拆台、明争暗斗是常事,《落户》中的一些案例,不乏早年纤手的影子,如“撬单”之类。但曾经纤手拉成一单生意,很少只要一两个人得佣钱,一般至少三五人至七八人。

纤手揽工不容易,“十个纤儿九个空,拉上一号就不轻”,纤手的佣钱仍是可观的。从清代至上世纪五十年代前,佣钱都是买房者出房价3%,卖房者出2%,俗称“成三破二”。不管多少人参加,按劳分佣钱。

一般在饭店签约付款,卖房者写“卖字儿”(卖房阐明),一起将房契、房子图纸交买房者。买房者写“倒字儿”(买房阐明),清晰交房手续、确保按期付清余款之类。文字一般单有人代笔,纤手则以中保人身份在两边的“字儿”上画押、盖私章。生意两边立刻交给佣钱。最终一道程序是酒席,大多固定是“猪八样”或“花九样”。按上世纪三十年代出书的《北平攻略》说法,纤手“此项人素无正业”,但“较买房人自己处理,尤妥”。

清代时买房分期付款仅仅朝廷对旗人的优惠,民国今后的北京,买房一般需一次性付清。那时房价不高,一次性付款能够约束房地产生意量。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开端呈现扺押付清余款,行将房契典当于钱庄,由钱庄代付余款。

延伸阅览

名人买房有记载

普通人生意房,只要房契,不见进程。而名人买房,或有日记,或有别人回想文字,使今人可见生意进程,是房地产业的宝贵史料。

如鲁迅先生买房,好像并未通过纤手。据《鲁迅日记》载,他花了约半年时刻,从1919年2月起,请齐寿山、林鲁生、徐吉轩、张协和遍地看房源,计有报子街、铁匠胡同、广宁伯街、辟才胡同、蒋宅口、护国寺等约十处,最终看中八道湾的一处。8月19日于“广和居收契,并先付见泉(钱)一千七百五十元,又中保泉一百七十五元”。尽管鲁迅未找纤手,但无中保人不合法,所以请朋友做中保,并且也要付佣钱(前面说到的顺承郡王卖房,更无纤手,中保人是京师警察厅督察长李达三、摄政王载沣管家张彬舫和贝勒载涛)。

两三个月后,房子到手,两次付清全款。鲁迅在日记中数次记载走法令程序,到市政、税务部分“验新契”,“获得买房笔据并图,合粘一枚”,“纳屋税”,“取官契纸”。手续完成后,产权才真实归属买家。八道湾房价三千五百银元,宫门口西三条八百银元(付税四十五元),房价以其时论尚算公正。

作家刘绍棠在世时,我常去他光亮胡同家中。这是个一进宅院,九间房,但不是规范四合院,是他上世纪五十年代以稿酬人民币两千四百元买下的。今日这所宅院以其地段价值百科可观,刘先生在去世前捐给公家了。好像鲁迅置办的宫门口私宅,后由夫人许广平捐给国家,即今鲁迅博物馆所在地。

一般来说,生意房子两边还有中保人都大快人心,但也有悲惨剧发作。当年徐志摩虽是名教授,但因夫人陆小曼花钱大手大脚,常感入不足出。蒋百里先生(钱学森岳父)欲卖上海洋房,价十万元,善意请徐志摩来上海,在律师公证时,当个介绍人签字,干拿五千大洋。事毕,徐志摩急于回京,搭乘邮政小飞机,不料失事,令一切朋友扼腕叹息!

生意房子有段时期能够物折价。如“七七事变”时期的宛平县长王冷斋,抗战成功曾到会东京国际法庭作证。他在南长街的新式大四合院,临街六间西房,外院两间,里分东西院,各有三东三西房加北房。解放后被公家收买作宿舍,价折一千六百五十匹“绿阳光”牌布。其时物价不稳,遂以布计值。据了解老北京房市掌故的邓云乡先生说,这些布以银元折达万元以上。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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