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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郁南乡民投诉一栋5层高楼违建政府回应屋主未办手续

2019-11-21 17:12:23  阅读:6104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11月19日,郁南县连滩镇西坝村乡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在G234国道连滩镇西坝村横圳路段旁、西坝卫生站侧有一栋五层楼高的在建高楼,在未处理报建的状况下抢建违建。据黄先生反映,邻近乡民包含其在内曾多次向连滩镇政府反映这样的一个问题,但现在没有得到处理。

黄先生说:“屋主为曾某,从8月起,G234国道连滩路段开工由双向两车道拓展至双向四车道,在横圳路段有多间接近公路的房子均已撤除,唯一曾某的这间房子大概在4个月前,在撤除本来旧屋的屋地上建房加楼。现在横圳路段两排民宅就这栋最凸出接近国道。”

实地造访:主体建造已基本完成,高楼较同排民宅要接近国道

11月19日,记者依据乡民反映的内容找到该处修建。该栋修建共5层多高,外墙搭建了竹竿排山架,现在主体修建已基本完成,房子两边墙面均已粉刷,有两名工人正在1楼门口施工。

该栋5层高的高楼坐落在G234国道横圳路段旁,当时正在施工中。

从方位来看,该栋修建坐落在G234国道旁,现在G234国道拓展工程横圳路段接近该栋房子的一侧车道已建成通车,另一侧车道正在施工中,该栋房子与同排民宅相比照,其修建用地要更为接近国道。

▍回应:归于建造用地,土地来历合法,但因前史遗留问题,屋主未能处理土地使用证

该栋修建是否如乡民所述归于违建?记者将状况反映至连滩镇政府。

“曾某的这栋修建不属违建,可是因为前史遗留问题导致曾某未处理到相关的建造手续。”连滩镇党委委员吴燕朝介绍,此前该栋房子所在地为石脚乡民小组供销社库房,十多年前曾某向石脚乡民小组供销社购买了该处库房。近段时刻,曾某计划将旧库房拆旧建新,到连滩镇有关部分反映请求报建。“可是他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请求报建。因为郁南县疆土资源局已经有十多年未开闸处理新增的土地使用证。所以,作为镇一级的疆土管理部分,县没有开闸办证,曾某要报建房子,咱们也无法承受他的请求。”吴燕朝说。

关于非城区规模的乡村新建房子报批报建,吴燕朝说:“只需土地来历合法、是建造用地、契合一户一宅、不影响收支路途,周边大众也没有定见的,是可以建。现在,房子报批报建要点区域会集在城区规模,非城区规模的乡村区域没有做得很标准。”

因为曾某在建的房子较为接近国道,在同排房子中相对向国道凸出,有乡民存疑,其房子是否有占用国道建造用地?

对此,连滩镇疆土资源管理所所长郑仲清和记者说,“曾某该栋房子地类归于建造用地,在早些年公路扩建征地时已征了其房子部分用地,并已撤除。当时,曾某在建的房子占地约40平方米,已退线建造,在建房子没有跳过征地规模。”

关于曾某该栋修建的定性,吴燕朝弥补说:“要说这栋修建彻底合法又讲不过去,尽管土地来历合法,也是建造用地,建公路时也退了线,可是他没有土地使用证。客观条件的不合法,乡民想得到合法,想去办土地使用证,但办不到,形成程序上的违建,全体来讲不归于违建。“

吴燕朝表明,无法处理土地使用证,致使房子无法依法依规报建的问题不仅仅曾某一人,近些年成了相对遍及的现象。“一种是曾经买下来的旧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另一种是新开的地,大众向政府购买的土地,土地自身是国有用地和建造用地,办不到土地使用证致使无法建造。“

那么针对曾某这类状况,能否办到土地使用证使其房子合法合规?若不能办到,应怎么样处理,做到让屋主和乡民两边都服气?吴燕朝和记者说,处理土地使用证并非是镇层面可以处理,个中触及多个部分,需县镇联动处理。

关于该事情的发展状况,南边+将跟踪报道。

【全媒体记者】李嘉怡

【作者】

【来历】 南边报业传媒集团南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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