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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预约合同有什么不同

2019-09-05 02:00:06  阅读:572 作者:责任编辑NO。石雅莉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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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不少购房者可能会混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预定合同的概念,小编整理了一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概念和其它一般生意合同的不同之处。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两边约好,预售方在约好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搬运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给定金或部分房款并如期承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制作中的房子为标的物的,归于生意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生意购房合同又有所不同。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差异?

购房合同一般包含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生意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差异在于: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选用,房子竣工交给使用,买受方付清悉数房价款后,可直接处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检验合格获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出售。因而,假如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能够直接处理过户手续。

2、假如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定的,仍需按合同自身约好,在房子打开购房合同一般包含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生意契约(现房)两种。

3、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选用,房子竣工交给使用,买受方付清悉数房价款后,可直接处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检验合格获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出售。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定合同

在合同法中,预定合同是当事人约好将来缔结必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实行预定合同而缔结的合同。预定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定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是缔结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恳求对方缔结合同,而不能依预定的本合同内容恳求对方实行。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建立之时;房子并不存在或没有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定合同。由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子的位于与面积、价款的交给方法与期限、房子的交给期限、房子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清晰的规则,两边无须将来另行缔结一个房子生意合同,即能够依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则直接实行,并处理房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到达两边的买卖意图。

材料来历:每天学房产常识

责任编辑:LinYun幸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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